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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破虏示警

  第二十一章 破虏示警 (第1/2页)
  
不管是过山风还是刀疤,他们万万没想到,包间靠窗的右上角,有一个不起眼的黑点,那是绢纸糊过的痕迹。
  
  如果拨开绢纸,你会发现一个拇指大的小洞。
  
  其实,这是一根铜管,赵家会制作但技术粗糙产量有限,每一个地方的房间都自己设计然后暗自安装的。
  
  在燕赵风味,都有一个很特别的房间,就是掌柜也不允许走进去。
  
  这房间很小,四周是布匹,隔音良好。
  
  二百匹马,赵云!
  
  听到这消息,房间里有四个人,两个正在睡觉,另外两个面面相觑。
  
  “三天前,汝南那边飞鸽传信,三公子已经出发。”说话的肤色很黑,手指在桌子上无意识地敲着,发出笃笃笃的声音。
  
  如果你仔细看,你会发现他的右手小指头齐根而断。
  
  “不用讨论了!”另外一个其他地方都长得好,就是鼻头发红,天生的酒糟鼻:“我们必须去迎头赶上。”
  
  “平哥,别和我争!”黑脸青年站起来:“我自幼骑术比你好,现在,我马上就走。”
  
  他从床底下找出自己的铠甲,三两下穿好,挺像个军队小头领,其实本身也是有常山郡的什长身份。
  
  “那好!”酒糟鼻起身送行:“破虏,保重!”
  
  赵破虏是赵孟他们在贺兰山逃脱后的归途中收留的孤儿,父母家人被匈奴人杀害糟蹋。
  
  要不是因为年龄太小,估计他也活不到赵氏残余商队经过的时候。
  
  应该说,他的年龄比三公子还小一岁多。
  
  年龄渐长,知道了自己的经历,改名为赵破虏。
  
  有一次,他偷偷跑出去,经中山入草原杀胡人。
  
  因为年龄太小,尽管学的赵家导引术,还是力有不逮,一天和大队胡人遭遇,交战中削掉了小指头。
  
  好在赵忠家的马队刚好路过,鲜卑人对大内宦官头子也不敢过分得罪,小伙子安然回来。
  
  怕他执念太深,一不小心又跑去找胡人报仇,后来被二叔赵仲安排到这里来磨练性格。
  
  酒店后院的马厩里,有不下十匹马,比官方的驿站都要威风。
  
  赵破虏牵住自己的马,随手拂掉它身上的草。
  
  斗大的雨点打在马厩上啪啪作响,他叹了口气,翻身上马,从酒店后门出去。
  
  从颍川出发的时候,一路上餐风露宿,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一般都是晴天。
  
  想不到自汝南开始,天气就不怎么好,要不是因为这些年的干旱,梅雨会肆虐得更加厉害,这样的天气就不适合在外面露宿了。
  
  伏牛山区,山高林密,因为是豫州和荆州的交通要道,时不时能遇到来来往往的商队。
  
  大部队出行,就是在两千年后的工业社会,遇到下雨天气都没什么好办法。
  
  这个年代又没有军用帐篷什么的,路上行军好遭罪。
  
  赵云甚至在设想,有一天带着十万八万军队,那时候该怎么办。
  
  不说其他的,光是用水这一项,就够让人头疼。
  
  好在伏牛山区水资源丰富,到处都能见到山溪水潺潺。
  
  这里是一个山间的小村庄,在粮食和肉干的攻势下,村子里能住人的地方,都匀给了赵云一行,不像前晚在山洞里休息。
  
  随着修炼导引术的加深,睡觉好像越来越少。
  
  特别是左慈传授的那套,回到汝南那晚就开始修炼,一个观想就是一晚上。
  
  第二天早上要不是赵龙前来敲门,赵云都不知道原来已经是一夜过去。
  
  所以这两天,他还是只修炼家传的导引术,免得误事。
  
  不到卯时,赵云就醒了,他是被两个人的窃窃私语给惊动的。
  
  想不到耳力这么恐怖,他们说到了什么过山风、官军之内,有些模糊不清,应该在讨论自己一行吧。
  
  索性不再睡觉,家传导引术渐入佳境,修炼之时,经常能感觉到四周的灵气汩汩进入体内不断循环。
  
  咦!好像山区的灵气比外界更多啊,功力自觉又涨了一分。
  
  结束修炼,快到辰时,村子里到处是在喂马刷马的赵家部曲。
  
  这个房子是村子里最好的,赵云带着赵满、徐庶住了进来。
  
  陈到和赵龙一见如故,白天黑夜都在一起。
  
  当然,并不是两人在性取向上有什么问题,只不过惺惺相惜,两个武力值差不多的人有共同话题。
  
  赵满以前是文休,经过赵云传授,修炼起简易的赵氏导引术,也许是刚开始的缘故吧,显得特别积极。
  
  此时,他正坐在堂屋里,双眼微闭,五心向天,认真修习。
  
  赵云没有惊动他,轻手轻脚走出去。
  
  十三和十六两人在屋外的私檐下歇息,已经起来了,在不停打着呵欠。
  
  “三公子!”两人赶紧打招呼。
  
  “没休息好吧?”赵云微笑着点点头:“要是不出所料,今天傍晚我们就能走出山区,到达舞阴,在那里痛快睡一觉。”
  
  两人没有说话,点点头,徐庶和赵满不约而同出来了。
  
  大家就在屋边的山泉里舀水洗漱,房东一家五口住在偏房里,也被吵醒。
  
  “朱大爷,给您添麻烦了!”赵云用水在脸上使劲抹了几下,也不擦去水珠,笑盈盈地打招呼。
  
  “不麻烦不麻烦!”六十多岁的朱大爷头发花白,当门牙掉了,说话漏气。
  
  他的官话说得不好,但是很健谈。
  
  “子龙,昨晚你在陈到那边去的时候。”赵满用賨布擦了擦脸:“朱大爷给我们讲了好多事情。”
  
  他大发感慨:“难怪古人说: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,诚不我欺也!”
  
  “你每年在蜀郡和汝南来回两趟,都白走了?”赵云翻了个白眼。
  
  “那不一样!”赵满摇摇头:“每次都是大商队,闷在车厢里,有时候不到未时也就开始住店歇息。”
  
  “朱大爷说,当年光武爷的老家就在前面的南阳郡。你说他老人家咋就那么厉害,带着八九千人就敢和百万大军拼命?”
  
  “你说的是昆阳之战吧?”赵云略有深意地看了看朱大爷,想不到他竟然对这段史实熟悉。
  
  说来奇怪,这个年代学习的东西,都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论语尚书孟子易经之类。
  
  没有历史课本,对本朝的历史年轻人不甚了了。
  
  “朱大爷年轻时也走南闯北吧?”赵云抬手阻止了赵满的答话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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