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二章 涌入 (第2/2页)
“啊啊……”
地精奴隶趴在疤痕大汉的腿上,一口咬下,撕下他的一块大腿肉。
其余的人一脸恐惧,凌云冷笑道,“都成哑巴了是吧?”
“别急,会轮到你们的,等他死了,一个一个来!”
疤痕大汉此时已经晕厥过去了,离死只差一步之遥了,而地精奴隶则继续撕咬着疤痕大汉身上的肉。
“哼,真是不明白你们啊,李宏胜都死了,还那么替他卖命……”凌云不经意地说了一句。
“什么……死了?”
“怎么可能?”
凌云古怪地看着他们,道,“尸体还在外面摆着呢!”
砰!
“不好了,几百只地精奴隶突然杀过来了!”林玥突然出现在门口说道,低头突然瞄见了正在啃食着疤痕大汉血肉的地精奴隶,皱起了眉头。
凌云将血刺丢还给林玥,将地上那只地精奴隶给杀死,然后将疤痕大汉的尸体挪到角落去,将其他人的嘴一个个用胶带给封住。
“走,去看看,怎么来得这么突然?”
……
果不其然,刚一下楼,就看数百只地精奴隶和地精战士从小区大门不断涌进来,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多。
胖子、小蝶和何莉三人已经在拼命厮杀,虽然这些怪物都不是他们的对手,但无奈的是,它们的数量太多了,刚放倒一只,便有近十只怪物进来。他们杀戮的速度远远比不上怪物冲进来的速度。
“这么多!”凌云当即使用了脚下靴子的加速技能。
只见一道黑影划过,带走了十余只地精奴隶的性命。
“还有虫子?”凌云突然瞧见了龟缩在一旁的十余只虫子。
按理说虫子和地精是不可能和睦相处了,怎么现在……
杀了数十只,但是小区内怪物的数量不减反增,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。
“退退退,用枪!”见到数十只怪物已经绕过他们,扑向身后几栋有人住的楼房,凌云大喊一声,从储物戒指里掏出了一把步枪,根本不用瞄准,直接一梭子过去,将之射死。
轰轰轰!
手雷不断砸落在地面,每一枚手雷都能将近十只怪物给炸死,但是这也只是针对地精奴隶而言,对付地精战士和那十几只虫子,一枚手雷能炸死一个算是不错的了。
突突突突
众人集合起来,凌云从储物戒指里掏出仅有了三箱手雷丢在地上,然后自己掏出了一把步枪,开始点射。
对付地精奴隶和地精战士,但凡被打中心脏或者大脑的,基本就必死无疑了,加之凌云前世又练得一手好枪法,很快就将大量的地精奴隶和地精战士给击毙。
而小蝶他们各自握着武器,但凡有漏网之鱼企图从左右两翼逃脱的,直接让它去见上帝,数量多的,直接几颗手雷扔过去,炸死它们。
在凌云的步枪压制下和手雷攻势下,小区地面上很快就铺满了一层尸体,而怪物也似乎知道这里面不好惹,冲进小区的怪物数量也越来越少。
到最后,只剩下百来只地精奴隶和地精战士仍在小区里游荡,凌云一把丢下已经没有子弹的95式自动步枪,握着无影刀杀了上去,同时也是为了打扫战场。
没办法,沙之珠恢复所消耗的能量太多,一两个灵魂宝石根本不顶用,所以,为了能获得更多的灵魂宝石,只能从怪物身上的一些肢甲武器上入手了。
但走了不到五十步,杀死了还不到二十只怪物,凌云就发现了一件事……
地精奴隶居然掉光球了。
若是一般的地精奴隶,凌云倒也不会多关系,但是他清清楚楚地记得,这个地方死的地精奴隶,可以说都是他用枪打死的,而且从附近倒在地上的尸体也可以看出,它们头上都是被他用枪械打死的,血迹依存。
难道说,是幸运的力量?
凌云自问,但是没有人能够回答他的问题。
凌云也干脆,将光球丢进储物戒指里,继续收拾战场,沿途遇到的怪物也顺手击杀了。
……
“天河,你的这几个朋友好厉害,什么时候认识的,我怎么不知道?”
方天河鄙夷地望着说话的人一眼,怒道,“周宏,你离我远点,别装模作样的,我已经说过多少次了,我跟你已经断绝任何关系,你以后再敢来打扰我,我立马揍你!”
那个名叫周宏的人嬉皮笑脸地凑了上去,对着方天河说道,“姐夫,你可不能这么无情啊,要不然,我找我姐去?”
“你敢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