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八十二回 无怪丹青生妙手,意态由来入画久 (第1/2页)
书接上回道,又说这花魁的培养成本,也不是一般人能花吃得起的。
贾琏对于苏瞬卿的培养,只能算是剑走偏锋的专攻一点的速成品!
不过苏瞬卿所需要的只是一个花魁的名头。方便后面贾琏利用这个名头,进行一系列的产品宣传,引领长安的女性风尚。
贾琏有一个远大的想法,在不久的将来, 让大周之中的女人甚至是男人衣食住行,尤其是吃的用的穿的,全部都受到他贾某人的影响,有些东西是潜移默化的!
有朝一日当他们习惯了这种习以为常,自己也就把控了百姓生活消费的命脉和方向。
这就是为什么后世之中泛娱乐文化,对于社会会有那么大的引导和影响作用!
所以苏瞬卿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花魁人物。贾琏也不必苏瞬卿成为那样的人。
那就纯粹的成为了吸引男人的招牌, 与传统的花魁,也就没啥区别了!
不过花魁该有的格调和神秘,苏瞬卿也是不能少的。就像包装明星,哪怕明知道都是套路,可是酒香也怕巷子深,该走的套路还是要走一走!
见花魁一面,需要具备的条件。不说老王婆对西门庆所言的【潘,驴,邓,小,闲】五美青年。
但是有钱这一条,那是必须要有的。否则你连茶水钱都没有,更别提成为人家的入幕之宾了!
况且花魁很难约,那是肯定的,某些时候并不是你有钱就行。
因为花魁们,有脾气。这可是见诸于文字的,譬如贾琏上辈子看过的许啸天写的《明代宫闱史》,就记载了这一方面的一些事情。
那美人姓徐,芳名叫蓉儿,年纪还只有十八岁, 却生得杏眼柳眉, 冰肌玉肤,在扬州地方本算得一个花魁。
那时江南江北醉心蓉儿的士大夫很多,可是蓉儿的眼界甚高,凡入她的妆阁,只许诗酒唱和,不肯灭烛留髡,否则就要寻死觅活,鸨儿也拿她没法,只好听她。
这一段话,是对一名被唤作“蓉儿”的花魁的举止描述。
这位十八岁的扬州姑娘生的美貌,但脾气也不小,“眼界甚高,凡入她的妆阁,只许诗酒唱和,不肯灭烛留髡,否则就要寻死觅活,鸨儿也拿她没法, 只好听她”。
可见高端的“花魁”如果硬是不从, 即便是自家“老板”出马, 对她也是无可奈何的。
给钱唱唱歌跳跳舞可以,想要一亲芳泽?除非我也看中了你,否则没门!
所以古代的花魁,想要与她共度良宵。并非是钞票落下就可以了!
贾琏想培养和利用苏瞬卿,给自己带来长远的利益。那就必须采取攻心为上的策略。
充分的给予苏瞬卿应该有的尊重,向这小娘皮释放自己这个幕后东家,并不会糟践她去委曲求全的换取利益!
要把这小女子那种收留感恩的心态,想办法转变为发自内心的接受贾琏对于她今后人生的规划安排。
前者被动入局,难免会有抵触,后者就是自己主动积极参与进去,把贾某人对于自己后面的安排作为人生的信条。
只有他自己坚定不移的去主动为之奋斗。才能真正的热爱和投入进去贾琏引领时尚潮流的大局中,心甘情愿的做个台前代言人!
女人这种感性的动物,那就要用感性的方法来把羁绊住。你若是太过理性,很容易便会翻脸无情的,培养出白眼狼来!
“世间文字八万个,唯有情字最杀人!”感情这种复杂的东西,只要把握的好,就能形成一股看不见摸不着,但是关键时刻又会涌现在心头的无名力量!
当然,其实也大可不必如此复杂。也可以毫无感情的把苏瞬卿当做一个工具人使用。
可是经过侄儿贾芸反映来的情况,苏瞬卿这小娘子属于那种外柔内刚的,若是只剩下无情的利用,而没有感情的羁绊,以及人生的鼓励规划。
说不定哪天一时想不通,跳水了也是可能的!越到后面,真正运用起来苏瞬卿这个一手打造的人形招牌,这种事情就要杜绝发生!
否则最后亏本的,还是贾某认自己,尤其人设这种东西,一旦立起来了,轻易之间就不可能把它崩开,不然,后果不堪设想!
作为充分接触过娱乐包装图名为利那一套实质性东西的贾琏。对于这些东西从来都有一分为二,辩证看待的观点!
尤其这个时代的女人,潜意识里面受到过传统礼教的束缚!对于有些东西看的更重,也更容易走极端。
所以走的套路,并不能生搬硬套。必须结合时代特色,进行本土化的适应性处理!
另外又说起,这个时代的花魁,除了给足钱之外,外貌、性格、才情也得讨得花魁本人的欢喜,才能成为她的入幕之宾。
因为养成一位花魁需要花费极高的成本,花魁都是被自家“老板”捧在手心里的。如果真的不愿意,自家老板也不会勉强。
三:见花魁一面,需要花多少钱?
那么,退而求其次,见见面唱唱歌跳跳舞,需要花多少钱呢?就拿秦淮八艳之一的陈圆圆来举例。
《吴三桂演义》中有一段关于圆圆的“出场费”描述:“就中一名歌妓,姓陈名沅,为太原故家女,善诗画,工琴曲,遭变被掳,鬻为玉峰歌使。自树帜乐籍而后,艳名大作。凡买笑征歌之客,都唤他做沅姬。那沅姬声价既高,凡侍一宴的须五金,为度一曲者亦如之。”
这一则描述,虽然是“演义”,但也可以作为参考。这一段中说的“陈沅”就是陈圆圆。她的出场费是——吃饭五金,吃完再唱首歌又是五金(凡侍一宴的须五金,为度一曲者亦如之)。
一场“饭局”下来,十金到手。折合成软妹币大约是两万左右,不要觉得匪夷所思,当时的价格就是这样!
这还只是吃个饭,给你唱个曲。至于更深层次的交流,那要花费的银子和才情,可就更是一个天文数字了!
至于想把花带回家,据为己有。如果没点钞能力,还是趁早洗洗回家睡吧!
清代作家支机生写的《珠江花名小传》:“大奀,水榭未笄者,质洁而妍,人每以明珠仙露比之,又称为花魁,声价殊重。
大奀恒以置身卑辱为恨,每语人曰:“侬辈增一分声价,便多一分贱态。人以为可喜,侬辈以为悲也。”
性高尚,不与侪俗伍,逢迎献媚耻不为。遇风流名士则肆其诙谐,而不及亵。有贵介致五百金,求半月欢,母利之,大奀不可,强之,遂绝粒。
这段话中提到一位叫“大奀”的姑娘,有一位富豪想要花五百金与她做半个月“朋友”。五百金是多少钱呢?一百万啊!
无独有偶,野史中记载陈圆圆的买断价也是一百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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